多數被點名的科技業者昨天都表示,員工超時工作都可申請加班費,一切合乎勞基法令;至於未設勞資會議或勞工申訴管道,也已完成改善。

儘管各大科技廠商都澄清,絕無違法強迫員工超時工作;但不少相關廠商員工都說,由於正職都是責任制,即使工作沒做完,也不敢要求加班費,大概只有工讀生上班時段固定,可以報加班費。

西門子則表示,相關作業都有遵守勞動基準法,員工加班前要取得主管同意,填寫加班申請單;至於台北市勞工局去年11月9日檢查到的個案,原因是忘記填加班手續。

西門子指出,去年8月18日這位員工正巧在趕專案,當日工作時數是13小時,未來會加強內部宣導。

和碩則指出,事件屬於單一個案。由於去年有員工幫同事代班,才出現連續工時超過規定。

華碩電腦則表示,公司屬於責任制,一切合乎勞基法規定,只要工作完成,晚上6點就可下班。

倫飛、建碁則表示,經與勞工局說明後,內部也補足相關程序。

遊戲大廠智冠集團(5478)旗下遊戲新幹線表示,加班費都依據勞基法規定給予。遊戲新幹線總經理林榮一說,公司內部正調整加班規定,新制度可望在農曆年後頒布。

工業電腦大廠研華電子(2395)指出,員工在晚上7點前就可下班;有時因接到急單必須超時工作,但這類突發狀況並不常見。

研華人力資源部門副總經理尹德宇說,將詢問勞工局開罰標準,如果仍不符合,將調整公司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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